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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业主间协商是关键一环,这个小区的经验值得借鉴
- 2019-04-25-

旧楼加装电梯自推出以来就备受关注,目前,部分地区已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政策及方案推进这一利民项目的进展。虽然长沙目前暂时还未出台鼓励老房子加装电梯的方案,但群众对于加装电梯的热情不减,不仅乐于打听政策,更忙于确定加装电梯方案细节。

面对这个现状,其实最主要的一环还是业主间的协商。在这里有一个小区的经验就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一起来看看吧。

第 9 幢步梯楼加装电梯施工在进行中,力争 5 月份竣工使用。看到这里想必很多小伙伴对这个经验非常的感兴趣吧。旧楼加装电梯的前提是符合《江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比如,建筑物具备增设电梯的客观条件。关键要满足 " 两个三分之二 " 的要求,即 " 增设电梯应当经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幢)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 增设电梯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申请人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并取得协商后的书面同意意见书。" 因此,业主之间的协商是旧楼加装电梯的关键一环。据统计,蓬江、江海、新会三区住宅类旧楼加装电梯申请有 19 宗,成功获批 15 宗,从未获得审批的情况来看,部分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公示期间有业主意见不一致,对增设电梯设计方案持有反对意见。有业主认为,加装的电梯或影响通风、采光,或加装电梯的位置影响车辆出入等。

由谁来协调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指导意见》规定," 若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提出反对意见,由实施主体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或申请所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协调解决 "。但记者从在建、在报建小区了解到,主要还是靠业主之间的协调,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介入不多。

当然,我们在这里也可以借鉴武汉市的做法,明确业主协商不成、发生争议的话,申请人可提请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